一、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二、考生应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卡),考试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对。凡遗失证件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上应张贴该生近照,注明学号并加盖公章。
三、考生应严格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按照要求就座。考生不得在考试中途擅自挪动座位。
四、考生应准时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共90分钟,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试进行期间,考生未交卷不得离开考场,特别情况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
五、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座,不需要自备草稿纸。试卷发放之前,其它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教材、复习资料、笔记本、纸张、书包等)须自觉集中放置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得放置在课桌或座位上、抽屉内。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互借文具。
六、考生应自觉检查桌面上、抽屉里是否事先写有可能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监考老师处理。
七、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辞典、掌上电脑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也不得作为计时工具使用。确因疏忽带入的必须在考试之前关闭电源并放置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八、考生拿到试卷后,应先写上班级、学号、姓名等内容,然后答题。答题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书写,不得用铅笔。如试卷页数有误或字迹不清,考生应举手询问。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严禁相互讨论、示意、抄袭、传递纸条、夹带、使用手机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十、考生不得将试卷带离考场。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或附近逗留和高声交谈,影响他人考试。
四川大学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