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全校同学: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2016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校内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附件1)所规定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已获得认证的同学不得重复申请。
个人申报应填写《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登记表》(附件2)附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分团委初审,同时在“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3)。
我院联系人:黄文波 18782948806 (望江校区)
黄昊龙 15266202369 (江安校区)
请我院申请的同学在6月6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以及纸质版的证明材料上交给以上两位同学,以便及时进行分团委审核并提交校团委。
2.学院分团委审查
各学院分团委对申报同学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的同学按《2016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内申报汇总表》(附件4)进行信息汇总。
3.校团委复审
校团委对学院分团委汇总的初审通过同学材料进行复审,将符合条件同学的上报至共青团四川省委终审。
二、工作要求
1.申报“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同学必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学院分团委)和电子版材料(“四川共青团”微信平台)。
2.“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内申报审核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校团委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分团委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认真审核申报同学材料;须对初审通过同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校团委复审或共青团四川省委终审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分团委承担相应责任。
3.各学院分团委应于6月8日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通过初审同学材料交至望江校区行政楼242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cuzzbzhswzx@163.com。
4.联系电话:85407980。
附件:1.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
2.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登记表
3.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微信平台使用指南
4.2016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内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