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有关文件通知,现将2016届毕业生校内集中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采集拍照时间:2015年10月8—10日
采集拍照地点: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1-203室(教师休息室)
收费标准:15元/生
二、采集报名条件
2016届毕业的(包括2015年12月)硕、博士研究生
三、采集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报名并缴费。为避免缺照造成资源浪费,请学生报名时慎重考虑。
四、照相组织
毕业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图像采集。各教学单位具体照相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附件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对采集学生的要求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时应认真校核自己的采集信息(只核对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如有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85407452。缴费后未参加拍摄者报名费一律不退。
2、拍照时务必带上二代身份证,拍摄背景为蓝色,请慎穿衣服。
3、毕业生按照安排的时间自觉排队进场拍照,并按现场填写的拍摄序号进行,以免错照。
4、未在学院报名缴费的同学不予现场采集。
5、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校内集中采集图像的毕业生,可以在新华社全国各地的分社进行采集,相关事项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办《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散拍事项》。
六、对各学院教务老师的要求
1、各学院应作好图像采集报名的宣传工作,同时将相应的要求传达给学生。
2、各学院教务老师请从群文件下载此次图像采集的数据表。表中所有数据将用于学信平台电子图像链接,请勿自行更改和增减信息和格式。报名且已缴费的学生,教务老师请在“是否采集”列备注“是”。
3、教务老师核对采集报名结果后,于9月26日之前将采集数据电子版回传培养办并交报名费。
4、由于本次采集报名工作相当紧张,学校必须及时处理采集信息给新华社,所以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不要延误,谢谢合作。
七、备注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325杜老师,电话:85407452
附件:拍照安排: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年9月14日
拍照安排
切记现场填写的拍摄序号,以免错照
2015年10月8日----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时间
| 地点
| 学院
|
2015年10月8日上午
|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教师休息室
| 商学院(全天)、公卫
|
2015年10月8日下午
| 公管
|
|
2015年10月9日上午
|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教师休息室
| 法学、艺术
|
2015年10月9日下午
| 文新、宗教所、南亚、大学所
|
|
2015年10月10日上午
|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教师休息室
| 历史、化工、材料
|
2015年10月10日下午
| 高分子、化学、水电
|
|
|
时间
| 地点
| 学院
|
2015年10月8日上午
| 研究生教学大楼1-203教师休息室
| 临床(全天)、生物治疗、移植、循证、再生
|
2015年10月8日下午
| 口腔/口腔国重、药学、基法
|
|
2015年10月9日上午
| 研究生教学大楼1-203教师休息室
| 经济、外语、政治、体育、灾后
|
2015年10月9日下午
| 生命、电子、物理
|
|
2015年10月10日上午
| 研究生教学大楼1-203教师休息室
| 计算机、建环、原子所、720、空天
|
2015年10月10日下午
| 制造、电气、数学、轻纺/皮革、生物材料、视觉、分析、纳米
|